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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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2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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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含义
2009年1月1日实施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各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依法应当赔偿的数额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该《办法》是配套《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实施的,《办法》第66条之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立法宗旨与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操作细则。本案人民法院依据该地方性法规判决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由车主自行承担交强险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2013年2月19日
异地剐蹭出险理赔需注意五大问题 春节假期结束,开车回家的人们陆续返城工作,假日出游的市民也回归城市,与人们一起归来的还有周身疲惫的座驾。
异地剐蹭出险理赔需注意五大问题
每逢长假结束,车险理赔往往会飙升。虽然由于假期刚刚结束,正式的统计数据还没有公布,但记者从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人处获悉,和以往的长假一样,这次春节后的理赔案例明显增加。究其根源,专家认为由于投保人把春节期间积累的案子集中在节后几天一起处理,所以显得尤为集中。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假期时自驾游的人很多,路途中难免因为路况不熟悉或者技术不过关而出点...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