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户投诉遭遇“高保低赔”
保户投诉遭遇“高保低赔”
前不久,有位车险保户向上海市保险学会投诉,说自己遭遇了一次“非常不满”和“十分困惑”的保险索赔案件。
2010年1月1日,他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辆二手车,当时的实际购买价是5万元,而保险公司与他确定的保险金额却是当时该车的新车价10万元,并按10万元的保险金额支付了相应的保险费。保险期限一年。不料,该车于当年9月底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认为损坏严重应作推定全损处理,并按出险时该车的市场实际价值赔付给他4万元,合同终止。
对此,保户十分不解,认为从合同对价的原理出发,保险金额是10万元,就应赔10万元。如果只能赔4万元,也应按照我国《保险法》第55条第3款:“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的规定,由保险公司退还他4万元与10万元之间相应保额的保险费,并认为合同终止后的余下三个月的保险费也应返还,若不予返还保险公司似有不当得利的嫌疑。
这就是所谓的“高保低赔”。乍一听,似乎十分在理。实际上,这位保户的说法,其根本上是对财产保险这种风险转移制度缺乏一个基本的了解。但是,要说清楚其中的道理,将涉及到保险行为和保险合同所特有的性质及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实际价值、定值和不定值保险等一系列概念问题,而这对一个普通保户来说可能是颇费周折的事情。
为了使这位保户对保险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于是,我们首先向他讲了一个故事。
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可忽视
事件:郭女士新买的车停在院子里,车窗玻璃被一群孩子的足球砸碎,郭女士感到不解的是,自己的车保了车损险为什么保险公司对此种情况不予理赔?
专家提醒:一些保险用户会习惯性地认为玻璃单独破碎属于车辆损失险范围,在没有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消费者应注意飞石击碎玻璃的风险。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请不要忘了加保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这个险种。...
查看全文>> 违章撞车也能赔
“还说周末开车去北京玩儿呢,司机班张师傅临时有事,又去不了了!”小孙说。“要不我开车带大家去?”同事小张自告奋勇。“你学的是小货,咱们那么多人去,就得开大客,你行吗?”“没问题,撞了车找保险公司呗!”
如果小张真是开着大客撞了车,保险公司可救不了他。因为按照车险条款中的规定,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此外,有的保险公司还规定如果驾驶员没有驾驶证,保险公司也拒绝赔偿。...
查看全文>> 外地维修可能诸多不便
有的车主会选择在当地维修,但这一方式保险人员并不推荐。如果车损并不严重,不影响正常行驶功能,车主最好选择回本地维修。这是为了避免日后出现问题,如万一汽车维修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将非常令人头疼。一旦需要重复修理,车主就需要两地跑。
当然,不就地维修的前提是车辆仅发生小问题。如果影响正常行驶,还是必须在异地修复。这时,车主最好选择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复,防止被维修单位“欺生”。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仅是小擦碰,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如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省却报警程序。而...
查看全文>> 在车辆保险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交通事故,或者自然灾害对车子造成损伤,那么就要进行保险理赔。那么在这之前驾驶人就要进行汽车保险案例分析,仔细查看汽车保险案例分析中的案件是否与自己的类似,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了。 对于汽车保险案例分析之合同纠纷: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性质的企业,不会对所有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那么难免会发生纠纷。在北京一辆投保了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小型客车,在保险期限内到某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第二天发现被盗,于是投保人向北京市公安局分局报案,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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