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现场一:首例索赔及撤诉案
所属分类:
2013-2-26 21:42:13
加入收藏
现场一:首例索赔及撤诉案
2006年7月3日,司机鲁女士驾驶的车辆与骑车人夏某发生碰撞,造成夏某受伤、夏某的电动自行车损坏。事故当天,鲁某按照交警处理意见,带受伤的夏某到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进行治疗,并当场缴纳了检查治疗费用人民币1508.6元。经朝阳交通支队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夏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事后,鲁某会同保险公司对投保车辆进行了定损,并要求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交通事故中第三者医疗检查费用及车辆损失共计1774.60元。
但保险公司以该车车主“沈先生投保的是第三者险,而非交强险”为由,只同意支付车辆损失及医疗费用的10%。于是沈某将人保东城支公司告到东城法院,成为交强险实施后索赔强制险的第一人。沈某一案报道后,保险公司与他进行了联系,同意全额理赔,并将全额理赔金1770余元付给沈某。
对于此事,专家的意见是: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不存在空白过渡期。
2013年5月30日
来看看各家机构在理赔服务方面谁更有特色 车险价格战走进“死胡同”险企改打服务牌
网上车险由于可多省15%,再加上具有投保透明、便捷高效等特点而逐渐成了大多数人的首选投保渠道。解决了价格因素选择的难题,车主在上保险最该看中的就是服务了。在减少了价格竞争之后,各车险公司均将竞争的重点转移到服务上来,尤其是人保、太平洋、平安这些大型车险公司在投保、理赔和附加服务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增值项目。
车险服务主要体现在出险后的理赔和一些特色服务上,据悉,作为国内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之一,新一站保险网重磅推出了网上车险频道,在力争保持竞争...
查看全文>> (一)基本概念
汽车消费贷款是银行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为购买汽车的购买者发放的货币担保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为有固定住所的公民及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汽车消贷款的借贷双方应签订书面贷款合同。
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为商业银行和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汽车消费贷款常用的业务种类有以车供车贷款、住房抵押汽车消费贷款、有价证券质押汽车消费贷款。
(1)以车供车贷款,是申请者如不愿或不能采取房屋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的形式巾请汽车...
查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
查看全文>> 车损险:不能省
任何车主驾车,都不敢保证车辆不出事故,即使自己不出,也难免会遇上因他人或自然现象而引发的车辆损失。王海涛认为,车主这个钱不能省。
价格:1000元...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