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规初衷保障车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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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7 18: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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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初衷保障车主权益
其实,从2009年11月11日起,广东保监局已面向全省推行了车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制度(深圳除外),而且,国内部分城市也逐渐取消了车险理赔代理制度。
在车险市场起步之初,车主修车后必须先付款给4S店或维修厂家,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后再将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但是随着车险理赔模式变化,在理赔过程中,车主基本上无须个人垫付,而由4S店或维修厂家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待理赔工作完成后再与保险公司结算赔款。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理赔方式由于理赔时个人不事先垫付,给车主带来了一定的方便,但也引出了一些问题。因为车主理赔时不直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沟通,无法清楚知道每次保险事故的具体维修细节和维修费用,少数修理厂家却利用保险事故车辆去扩大事故(即“二次破坏”),给广大车主的车辆加重了损失,并对车辆行驶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到驾车者的人身安全。市保险同业人士表示,新规实现了以往车险理赔人工控制向电脑系统控制的转变,并能有效遏制了因车主的疏忽大意所导致的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
我们从市场上了解到,目前除了不用投保不计免赔就可以获得全额赔付的险种以外,存在免赔额度的险种都可以追加投保不计免赔。也就是说只要消费者愿意,任何一个险种都是可以达到全额赔付的。
有关“划痕险”,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经过鉴定,车身上的油漆有明显恶意划伤的痕迹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之内。但是在投“划痕险”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不计免赔”保险公司就会按全额赔偿,如果不选择的话就按一定的比例赔偿。...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9日
安徽宣城大货车爆胎震伤人耳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理赔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非营业货车 24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1,200 1,200
25 非营业货车2-5吨 1,470 1,630
26 非营业货车5-10吨 1,650 1,750
27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2,220
营业货车 28 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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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去年的政策使得车险市场更加清澈透明,电话车险的价格优势也更加明显。在几年前,由于保险中介长期把控客户,变相通过不合规的优惠手段吸引客户。在某些相对混乱的地区,电话车险价格优势在很多暗箱操作的市场行为中价格优势不是十分明显。...
查看全文>> 代上牌照车 理赔遇难题
由于上海车牌价格居高不下,从前几年开始,不少4S店便开始为车主代办外地车牌业务。为方便操作,一些车辆并未被登记在实际购买人名下,而是由4S店在上牌地找人作为名义上的车主。
2009年,在销售人员安排下,王刚(化名)以张某的名义购买了一辆比亚迪轿车,并上了外地牌照。随后,王刚为新车投保,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为“名义”车主张某,并在保险单特别约定处注明经车主张某同意,本保单受益人为王刚。
在保险期间,王刚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为此赔偿案外人损失、支付保险车辆修理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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