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以“惯例”对抗“惯例”?

 所属分类:  2013-3-1 10:01:55    加入收藏

以“惯例”对抗“惯例”?

究竟是否只有在A主车和B挂车同时行驶才予以理赔,在这份保险合同上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这是“行业惯例”,一般也是这样在操作的。反过来讲,如果原告可以随意变更主车的话,若原告随便找个有故障的主车来牵引,这分明会增大保险公司的风险,显失公平。

而物流公司则表示,在物流行业,很多挂车采取的运输方式是一辆带有动力的主车,连续拖带两个以上挂车,这种运输方式被称为“甩挂运输”,是世界公认、广泛采用的先进运输组织方式。

说到底,“一拖几”,或者“几拖一”,也是物流公司的行业惯例。究竟哪个惯例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双方也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013年4月10日

交强险规定相关事项二:事故处理
    交强险规定相关事项二:事故处理。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除保险公司、投保司机外的那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补偿。避免车祸后,因为司机和受害人都没有钱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事故发生后应该立即向交警及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做事故登记、判定责任方,保险公司立即派遣查勘人员到事故现场了解(看情况而定),以便按交强险规定做后续理赔处理。交强险体现的是社会责任感。类似商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对投保人的好处可以理解为,当不慎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而向你追偿时,你可以把这部分支出转移到保险公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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