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猫腻2:“超额投保”≠超额获赔

 所属分类:  2013-3-1 10:39:33    加入收藏

猫腻2:“超额投保”≠超额获赔

车险的另一个常见误区就是,许多新车主会以为,提高车辆损失险的保额就能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事实上,对于此想法,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早已经有明文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如遇到有业务人员建议你加大投保金额时,那么,你就得留心了,这是一个小陷阱,而且还让你吃大亏。”

有车一族的小建议,购买保险的车主,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即便是为“二手车”买保险,也可通过专业销售人员评估其市场价值,以此作为投保的金额上限标准。

2013年2月22日

购买车险最佳保障方案
    最佳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风档玻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在经济投保方案的基础上,加入了车上责任险+风档玻璃险,使乘客及车辆易损部分得到安全保障。 适用对象:一般公司或个人。 优点:投保价值大的险种,不花冤枉钱,物有所值。 举例:以价值16万元的国产新车为例,由于是客车,车上责任险只需为车上人员投保,按座位投保的费率为0.9%;按核定座位数投保的费率为0.5%。玻璃单独破碎险按国产风挡玻璃的费率(0.15%)投保。则: (1)车上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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