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赞成司法解释与交强险条例相衔接
所属分类:
2013-3-2 20:23:14
加入收藏
法学界:司法解释应与交强险条例相衔接
“作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并不能超越作为行政法规存在的交强险条例,建议司法解释应当与交强险条例相衔接,并且术语要一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于海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不同的法律术语,义务范围不同,赔偿范围也不同,当行政法规未作改变时,司法解释最好与其衔接和一致。
在交强险条例中,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的三个条件,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情形,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形,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保险公司“赔偿”的两个条件,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二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形。
“为什么要求术语一致?在同一个事件下,垫付和赔偿的义务范围并不相同,既然是垫付,就是为事故责任人先行垫上抢救费用,涉及到以后需要偿还的问题,而赔偿是侵权责任法中的一个词汇,因为有过错,所以有赔偿,无过错则无赔偿,主体必须是过错方和责任人,但在醉驾事故中,这一措辞用于保险公司身上并不妥当。”于海纯称,在醉驾事故中对受害人先行赔付和救助,本身是一种社会责任,不论是醉酒驾驶还是肇事逃逸,均不能为商业保险公司掌控,因此,由保险公司先行承担赔偿责任,无异于一个“凭空而来的责任”。
“当然,在立法精神上,两种提法都是出于保护受害人获得及时救治和赔偿的考虑,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受害人。”于海纯认为,从事后追偿的角度看,如何更好地行使代位求偿权,无论对保险人还是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保险公司的条文晦涩难懂,这篇文章深入浅出的教你如何与保险公司周旋, 榨干保险公司最后一滴血!
保险条款精解(一)- 车损,第三者
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
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
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
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
查看全文>> “我的本田SUV上周不幸被盗了,保险公司的查勘员来查勘后,给出的理赔金额才十几万元——我的车买了全险、才开了两年,原价24万啊!理赔金额通常是怎么计算的?难道不是按照该车的现价直接赔给我吗?为什么才赔这么少?”日前,黄先生致电说,一方面想知道投保了盗抢险后,保险公司到底是以什么标准对被盗车主进行理赔的,为什么和自己想象的差这么远?另一方面,他也想知道,当车辆被盗时,车主应该怎么做。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保险专家。
理赔要算折旧率
黄先生说,他的车两年前买时,价格是24万元,他在4S店投...
查看全文>>
有车的朋友一定都买了车险。但是如今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文中,却是陷阱重重!今天就发文揭露保险公司的陷阱和条文中的疑团,看了以后要是有收获,请大家帮我顶一个!包括N多的出险案例,很有实际指导意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最清晰的讲解,唯一普通人能看懂的保险条文。(一)车损,第三者(二)丢车(三)撞车(四)索赔
保险条款精解(一)-车损,第三者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日
车险人伤理赔第六步沟通:及时上报 第六步沟通:及时上报,与上级单位合作做到不惜赔不滥赔
相对于上述和客户、伤者之间的沟通,保险公司的内部沟通往往不被重视。人伤案件不同于单纯车物损,往往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并不能完全依靠所谓的标准去衡量。有些案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往往仅从案件本身提供的书面材料来看无法获得赔偿的部分,这也需要保险公司内部及时沟通。由于上级部门多处于外地,这就需要基层工作者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而详细细致地向上级部门解释沟通,作出适当的通融,以减少产生更大的损失。例如对非严...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