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无责不赔”将被废止车险无责方可索先行赔付

 所属分类:  2013-3-3 16:07:36    加入收藏

“无责不赔”将被废止车险无责方可索先行赔付

所谓的“无责不赔”,是指只对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将“无责不赔”条款进行了废止。即将车主无责任的部分也纳入了赔偿范围,也就是说,购买车损险的车主无论自己有无责任,都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据悉,这项规则已在北京开始试行。

以往多数情况下,一名车主投了足额的车损险,如果在道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但在事故中又没有责任的话,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偿。从车主的角度来看,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在无责的情况下向对方进行索赔,往往需要牵扯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而且如果遇到“老赖”就更是不胜烦恼。但在保险公司看来,如果“无责也赔”,那么,就可能导致投保车主获得双重赔偿。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他的损失就应当由对方(转嫁给保险公司)赔偿。

据悉,为做到“无责也赔”,近年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建立“代位求偿”系统平台,即保险公司可在交通事故处理的基础上,先行垫付修理费用,然后以“代位追偿”的方式,来帮助车主完成向对方保险公司的追偿工作。

2013年6月20日

关于校车保险的介绍
     沈城部分“校车”是社会租赁车辆,存在保险保障不充足、按非营运投保等问题,一旦出现事故都对保险理赔产生影响。 尚无针对校车险种 甘肃“11·1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立即启动特殊重大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目前,中国人寿已经核实确定3名死亡幼儿、9名受伤幼儿参加了商业保险。 那么,校车保险究竟有何不同呢?就此咨询了多家财险公司,得到的答复均是目前沈阳还没有专门针对校车的保险产品类型,但是保险公司对于手续齐全的校车还是有特殊待遇的。车辆投保主要按营运和非营运加以区分,二...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