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不赔”将被废止车险无责方可索先行赔付
所谓的“无责不赔”,是指只对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将“无责不赔”条款进行了废止。即将车主无责任的部分也纳入了赔偿范围,也就是说,购买车损险的车主无论自己有无责任,都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据悉,这项规则已在北京开始试行。
以往多数情况下,一名车主投了足额的车损险,如果在道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但在事故中又没有责任的话,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偿。从车主的角度来看,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在无责的情况下向对方进行索赔,往往需要牵扯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而且如果遇到“老赖”就更是不胜烦恼。但在保险公司看来,如果“无责也赔”,那么,就可能导致投保车主获得双重赔偿。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他的损失就应当由对方(转嫁给保险公司)赔偿。
据悉,为做到“无责也赔”,近年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建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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