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更加凸现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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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0 1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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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更加凸现人性化
第三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A君被一辆车撞了,发生了交通事故,明明自己是无责方,但索赔的过程异常艰难,肇事车主推诿敷衍,受害者索赔无门。今后,这样的麻烦事会越来越少——只要事故责任明确,肇事车辆又买了相关保险,你完全可以撇开肇事方,直接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
新规:新《保险法》第65条规定,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解释:这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车主直接赔付第三者,然后拿到相关的票据找保险公司报销;二是车主没有赔付第三者,那么,作为受害方的第三者,有权利向车主所购保险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三是车主请求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第三者。
新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加大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护。业内人士认为,新《保险法》实施后,推动车险改革的作用很明显。
业内人士分析,与现行法规相比,新《保险法》更加凸现人性化。
以消费者关心的二手太平洋保险为例,新《保险法》对二手车的保险做了很多新规定,最明显的是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车辆在转让时即使车险未及时过户,但保险公司仍需买单;同时新《保险法》还规定了二手车过户前准车主也能买车险。按照新版《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自动变更。此举有效避免了保险标的财产转让未及时办理保险合同过户更名手续导致的出险无法得到保险赔偿的情况。
对于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种的车主来说,汽车理赔有望变得更加容易。新法增加了不少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内容,除了上述两个关于二手车方面的保险条例修改外,新《保险法》规定行驶证未年审车主也有望获得赔付,同时新法还明确了核赔及赔付时限、明确拒赔书面通知义务、明确一次补充理赔材料等方便措施。
车辆理赔查询系统的查询方式多种多样,尤其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子信息系统,高科技管理系统的发展,让越多快捷简便的方式不断地出现。更新换代速度非常迅速,像是电话查询,互联网查询,还有可以到保险公司查询平台查询等新兴方式不断涌现,让车主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到车辆理赔情况,给车主带来方便。 车辆理赔查询系统既然有很大的查询方式,也能够给车主带来方便,现在就来简单介绍一下,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互联网查询,这是车主在上网的时候就可以轻松方便做到的事情,不用专门跑到保险公司的查询系统,那样很浪费车主的时...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7日
车险的理赔记录 决定保费能否优惠 理赔记录决定保费是否优惠
张先生去年比较倒霉,去年一年发生了多起小事故,他每次都向保险公司理赔。眼看着车险续保期临近,他电话咨询了续保的保费,保险代理人称他的车险保费得上调几百元,原因是“本年度出险记录达到了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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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保险理赔车主经常遇到的几个问题
目前,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但是不少车主对于出了事故如何理赔不清楚,最为鲜明的是经常遭遇汽车保险理赔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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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保单受益人因两证问题遭遇汽车保险理赔问题的现象,是许多家保险公司经常碰到的,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内容,记者发现两证(行车证、驾驶证)问题都在免赔范围,但这往往也是车主最容易疏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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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B座第八层F-K室0769-88981888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支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博涌区港口路向北村黄泥岗喜来登大厦8楼805-806室0769-886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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