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太平洋车险理赔程序

 所属分类:太平洋车险   2013-3-10 16:54:39    加入收藏
  车子一旦出险,车主都想快速得到赔偿,但事实总得在理赔过程及赔偿金额上有矛盾。当事实胜于雄辨时,即使保险公司有再多牵强理由,也“无力回天”。那么,如何有效避免此类现象的出现?如何快速要回自己应有的赔偿,以下关于太平洋车险理赔程序车主们,不得不看。

    太平洋车险理赔程序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013年1月27日

我能自行修理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车辆出险后,我能自行修理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答:不可以,因为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同时,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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