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可对车险捆绑销售说不

 所属分类:  2013-3-14 10:41:23    加入收藏

提醒:可对捆绑销售说不

  “选择4S店代办保险既然有这么多好处,那是不是在买新车的时候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让4S店的保险一条龙服务?”在调查帖子中,好几位“准车主”提出这样的疑问。

  据记者了解,目前由于经销商的卖车利润已经越来越薄,越来越多的经销商盯上了以附加服务来赚取利润的方式。杭州大部分汽车经销商都会要求消费者在买车的同时购买自己店里的车险,并且附上“如果不买保险车价将没有最大的优惠”这样的霸王条款。

  对此,浙江省消保委相关人士表示,买车必须在买车的车行上保险和牌照,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商家的捆绑销售行为若将对购车款造成直接影响,消费者有权拒绝。

  他也提醒说,消费者在进行买车这样的大额消费前,一定要多了解行业内情,读懂其中可能存在的潜规则,即便是业内通行的惯例,对于明显存在不公的做法,消费者要敢于说“不”。

  “建议不要一开始就相信4S店的保险报价,车友们可以先咨询一下4S店是保的哪家公司,然后再自己去咨询这家保险公司的报价,并与4S的报价进行对比,如果相差比较大,完全可以跟4S店讨价还价,一般4S店都还会有一个让利空间! ”论坛上,车友提供的高招也值得新车主们借鉴。

  而同时,在网上调查帖中,也有好多车主对4S店的车险后期服务有颇多怨言:“我保费都交了,4S店竟然没有将我的保单递给保险公司……”、“投保的时候还和4S店合作的保险公司后来说不合作了,害得我自己得往返定损、领取赔款,真是太麻烦了”、“有些4S店不厚道会挪用车主的理赔金,以至于车主必须讨了多次才讨回”……

  为此,业内专家建议:即使决定在4S店购买保险,也不等于可以照单全收,保险公司一般会向4S店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有些4S店销售员在向车主介绍各公司投保方案时不从车主的利益出发,而是按保险公司“返点”的多少有意识地误导投保人,需要车主们多留一个心眼。

2013年2月28日

全社会对校车高危常态关注
    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发生的幼儿园校车事故,一辆运煤货车与一辆幼儿园接送校车相撞,造成21人遇难、43名幼儿受伤。此事引发全社会对校车高危常态的关注。此间,保险能否在其中起到“护身符”作用,也成为舆论焦点。 首先,就目前而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为12.2万元。但从近几年的赔付情况看,一旦发生较大的死伤事故,赔偿金额动辄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相对而言,交强险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 再者,交强险保护事故中受损害的第三方,如果仅仅是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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