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二:误将“全险”当“全赔”

 所属分类:  2013-3-15 23:23:00    加入收藏
案例二:误将“全险”当“全赔”

  最为典型的就是,不少车主误以为给爱车上了“全险”就可以得到“全赔”。今年3月份开封的王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早上起来发现车子的玻璃及玻璃导槽被人撬坏,引擎盖上部分油漆被划伤,同时还有一个倒车镜被敲坏。因为是新车,王先生特意为爱车买了“全险”,即为该车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在理赔中与保险公司在定损时,王先生认为既然“投了全险”,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给予全部赔偿,而保险公司则只同意按照单独玻璃险进行理赔。争议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律师陈华兴提醒:“全险”一词在法律上和保险术语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通俗用语,人们习惯性地将包括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在内的几个主要险种笼统地称为“全险”。因此,“全险”并不等于全赔。这个案例提示各位车主,选择签订汽车保险合同前,首先要搞清楚每个险种项下的责任条款是什么,也就是理赔的前提是什么。即使购买了所谓“全险”,也不一定会获取全额赔偿。投保人选择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机动车辆保险。

2013年6月22日

关于车险创新问题的讨论
     “目前市场上有12家保险公司拿到了保监会批准的电话车险牌照,换句话说,这个市场的主要参与者都已经进入到了电话车险领域。”平安电话车险业务负责人卢跃于日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之前电话车险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车险产品同质化明显的问题,但是由于参与主体的增多,产品同质化问题在电话车险上又一次出现了。 这种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车险电销产品的优势比传统车险基础保费低15%左右,因此各家的价格几乎是百分之百的同质。”卢跃称。 另外,本报了解到,虽然车险分为A\B\C三种不同条款,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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