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借给朋友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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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6 12: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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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近日陆续接到市民投诉,称
车险理赔屡碰壁。记者就其中典型案件采访了一些律师和业内人士。看来,车主们在购置车险产品时,一定要多研究保险条款,事先和投保的保险公司达成共识;否则,遭遇事故后多半会遭遇“理赔难”的窘境。
索赔争议1 车借给朋友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朋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吴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事故虽然已过去4年,然而纠纷至今尚未有定论。
2004年10月10日晚,吴先生的凌志车借给朋友黄先生开去蛇口谈业务,不料却在沙河西路与一辆大货车追尾,损毁严重。而在此前5个月,吴先生花了近1万元为他的爱车买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座位责任险等6个险种的保险,保险金额近百万。
事故发生当日,交警部门认定黄先生负全部责任。黄先生随后电话告知车主吴先生事故状况,并在其授意下将车就近送修。“由于车坏得很厉害,我干脆就以7.5万元的价格卖给黄先生,但约定修车费用先由他出,保险公司的赔款下来了也归他。”吴先生说。
后来,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在2005年4月25日,由保险公司起草了一份声明,让吴先生在上面落款,按手樱声明中说:“由于该车已被黄修复,且本人已将该车转卖给黄,因此就这次事故中的损失,本人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给我,有关赔偿事宜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黄。”
吴先生以为这份声明可以弥补朋友黄先生一些修车损失,可没想到4个月后,保险公司却给他送来了《拒赔通知书》。大意是,吴先生的车是由黄先生驾驶出事故的、车也是黄修好的,所以吴先生在这次事故中无经济损失,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即有损失发生就补偿,无损失发生则无补偿,所以保险公司不能赔。
然而,当记者翻阅一份日期显示为2005年6月10日的讯问笔录中显示,黄虽然买了车,但并未向修车厂支付修车费。也就是说,虽然声明中提出将损失赔给黄,但当时黄并没有实际支付修车费用。吴手中持有的修理费发票也证明修理费5万元实际上是吴先生支付的。
由于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自己又支付了相应的修车费用,保险公司却坚持拒赔,所以吴先生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吴先生的声明是放弃权力的表示,所以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随后,吴先生再次上诉,其律师认为:“吴先生的声明并不是放弃权力,而是将索赔的权力授权给黄先生代为追偿。”日前,双方都在等待二审的判决。
2012年7月14日
导致车辆保险费上涨的因素有哪些? 家住北京的李先生最近很是郁闷,因为他的爱车一年内出了6次险,他为此询问了很多家保险公司,要么是不给续保,要么是车辆保险费上涨。眼看着自己的车险马上就要到期了,再不续保就要裸车上路了,李先生实在没办法还是接受了车辆保险费上涨的这个事实。李先生就不明白了,怎么保险费每年都会有浮动呢,这到底是因为啥?
导致车辆保险费上涨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由于交通违法记录和出险次数的增多,从而影响了保费费率浮动。车险保费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续保费率是根据上年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进行浮动的。以6座...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3日
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呢? 车险,即机动车辆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3日
新《保险法》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权利三
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往往都有自己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在同一事故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身故,那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呢?此前,常有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争取这一笔赔付款的现象出现,理赔难题由此产生。而原有《保险法》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
新《保险法》弥补了这部分的立法空白,“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专家表示,立法意旨也是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毕竟受益人的权利是来自被保险人的意志和让渡。...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日
车险业内人士:车险“按实投保”操作难 业内人士 “按实投保”操作难 针对车险的定价方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业资深人士表示,这个问题争论已久,目前还处于探讨阶段。新保险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在车险的理赔流程等方面做了修改,但其它条款并没有太大变化,保险公司还需要一段适用新保险法的过程。 根据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业内人士解读,此举意味着为旧车投保时,仍以新车购置价为标准计算保费将成为过去。 由于旧车碰撞需要更换新配件的情况客观存在,保险公司不得不考虑以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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