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被挂,谁埋单?
所属分类:
2013-3-16 19: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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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被挂,谁埋单?
车主刘先生将车停放在小区内的地下车库,但第二天去开车时,却发现爱车的左侧车身有被严重擦挂的痕迹,车漆已有脱落。他找到小区物管询问此事,但物管却告诉他,他们和车主只签有车位租赁合同,车辆在小区内丢失或损坏,都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内。对此,刘先生很是气愤:小区内的车主每月都要交纳昂贵的停车费,但一遇到问题,他们却只知道推卸责任。那么,他应该找谁赔偿呢?
律师解答:
李群刚认为,车主或车辆使用人和停车场所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通常为车辆保管和车位租赁两种,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双方约定内容中,车主是否向停车场所交付车辆。如车主和物管签订了《车位租用合同》,停车行为就成为车位租赁关系,这种情况下,车辆丢失或损毁时,停车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一定责任。但如果车主在停车时,将车钥匙交给了停车场,即使签订了《车位租用合同》,也不妨碍保管关系的成立,成为保管关系,停车场一方在车辆损毁时,便负有法定赔偿义务。所以,这种情况下的索赔,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另外,车主也可以根据所投车辆损失保险,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建议车主在停车时,最好和停车场签订保管合同,若出现车辆丢失或损坏,将有利于车主索赔。
2013年5月15日
“全险”不一定就能得到全赔 一位私家车主早晨送孩子上学,在他准备发动汽车时,孩子看见汽车的前机盖松了。他立即下车查看,这才发现,轿车被人撬坏了,后备厢的锁芯脱落在外,根本无法打开。随即报警,民警在勘查过程中发现,盗贼撬开前机盖,先破坏了汽车报警装置,而后撬开了他的后备厢,所幸车内并无贵重物品,只是车锁和报警装置都被破坏。确认物品受损情况后,由于事前为轿车上了全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损等,因而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没有料到,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场核实后,告知车...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