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身边的保险“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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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9 11: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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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身边的保险“三假”
作为保险客户,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需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避免受到“三假”侵害。
在保监会近期查处两家假冒保险公司的过程中,发现两家假保险公司均建立了公司网站,可见,他们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对保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较大冲击。防范假保险机构,消费者应提高认识,加强警惕。当您对保险公司的真假有疑问时,首先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蒙蔽,其次,可以在中国保监会、各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的网站上查询,或者直接致电这些机构查询保险公司的真伪。
假保单包括假保险机构制售的假保单、不法人员伪造保险公司保单或销售保险公司已经作废保单等。
为防范假保单对您的利益造成损害,当保险代理人与您接触时,首先,应要求代理人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展业资格证明,或者通过监管机构的网站验证代理人的身份。通过代理机构或经纪购买保单的,应验明该中介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其次,要认真阅读投保提示,全面了解投保单的内容,确保不要随便签名。再次,保监会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单笔超过1000元以上的人身险保费不允许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在营业场所外代收。对于车险的理赔,要求从2009年11月1日起,有条件地实行非现金支付。因此,当您在交纳保费,或办理退保、理赔等业务时,都要坚持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以上措施,都有助您避免受到假报单的侵害。
假赔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扩大保险损失等,作案者有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也有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为防范假赔案损害您的利益,首先,应保持警惕,对代理人无理索要您的身份证、存折、银行卡等的行为,应明确拒绝,避免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其次,发现骗取保险金、贪污挪用、中饱私囊的情况,要勇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