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双挂钩”已不存在技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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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0 1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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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者将被提高车辆保险费率!”上周,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的一番表态,再次给司机们提了个醒。
该负责人称,为遏制酒后驾驶,将增加经济处罚手段,下一步公安部将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该负责人称,为遏制酒后驾驶,将增加经济处罚手段,下一步公安部将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对此,成都本地保险业人士上周告诉记者,将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其实保监会两年前就曾动议过,不过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目前全国仅有上海在试点交强险保费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本地保险业人士表示,随着今年四川车险信息平台逐渐实现联网,保险费率“双挂钩”已不存在技术障碍。
2013年6月22日
夏季车主应如何避开车险理赔雷区?
夏季常见车险事故与高温天气密切相关,车主应如何避开车险理赔雷区?汽车保险专家就此指出三点注意事项。
据了解,车险中关于爆炸的约定是指“外界爆炸源”,车内易燃危险物品产生的爆炸和火灾也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于爆胎引起的轮胎、钢圈的“单独损坏”,一般会视为自然老化现象,车险对轮胎的理赔条件是意外碰撞等事故造成的损失。目前除天平保险的主险中包含了自燃险车主不必再另行投保外,大部分车损险中并不包括自燃险责任,也就是说自燃事故并不是车损险的保险范围。投保一辆价值十万元车辆的自燃责任,全年的费用不足...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