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 签下协议,方可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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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2 14: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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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下协议,方可离场
案也报了,证也取了,车也移了,对方拍胸脯承担全责(或分担几成责任),是不是就可以去快处快赔中心了呢?慢点,双方还必须签下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等交警到达并开出快速处理书,或者由保险查勘员出具现场查勘记录,经双方认可后划分责任。此后,才能去快处快赔中心。
如今很多保险公司都采取银行转账付款的方式将赔款转入被保险人账户中,免去客户多次往返保险公司的麻烦。这样一来,尽快收集理赔材料成为快速提高理赔时效的重要手段。
客户出险后,一般与查勘人员的联系最为密切,第一个接触的人也往往是保险公司的理赔查勘人员。如果查勘人员能在处理现场时将所有能收集到的材料一次性收齐,将大大提高理赔服务时效,如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账户信息等。
笔者认为,只要查勘员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从多角度思考问题,增强工作责任心,将案件疑点在源头抓住,便能有效的提高工作效...
查看全文>> 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
查看全文>> 保险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对出险现场乃至整个事故发生始末进行调研本无可厚非,但在面对消费者提出合理索赔时,以维护车险承保效益为名,利用惜赔、拖赔甚至拒赔等手段应付了事则显得缺乏诚信,为人所不耻。其实这种现象的频出,从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保险行业如今之现状及其行业下的中小型企业公司确实存在一定的生存压力,若以它们的角度来看待车险理赔难问题,或许便能就其理赔问题总与车主犯难理出一条清晰的脉络来。
某保险公司最近的一份分析报告显示:占比80%的简易车险理赔“大众”,从财险公司获得的赔...
查看全文>> “非强制险”怎么加
很多车主都很关心,一旦交强险实施,还要不要加买商业车险?
业内人士认为,不管最终的费率和条款怎么确定,交强险都只能体现最基础的保障。从现在传出的数个版本来看,交强险的保额都不可能超过10万元。即使一次事故中导致多人死亡或者伤残,责任限额依然维持上述标准。
而在上海这样的城市,如果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将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死亡补偿金等合并计算,总的赔偿数额一般50万元以上。这么巨额的损失,还得依靠商业三者险来补充。上海目前的三者险一般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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