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买到假保单

 所属分类:  2013-3-22 14:52:55    加入收藏

很多车险理赔时遇到的问题其实是在投保时就注定要发生的。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投保人在投保时就没能仔细地加以比较和判别,埋下了诸多隐患,所以问题就集中在理赔时暴露出来。

   李先生遭遇理赔难的情况非常特殊,其原因是他手里拿的本来就是一份假保单。李先生去年6月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不久后,这辆车的保险 到期了。于是,他找到一位买车时遇到的 “ 朋友 ” ,因为这位朋友曾经向他提到过,如果要上车险可以找他,他可以以比较低的价格买到保险 。李先生去年8月交给这位朋友2000多元保费,算是给车上了保险 。

    今年1月,李先生开车时发生轻微碰撞,车体一侧被撞得有些凹陷。等李先生找到保险 公司要求理赔时,却被告知他持有的保单是假的,所以保险 公司无法给其进行理赔。而李先生再给这位朋友打电话时,手机已经打不通了。这种情况下,李先生只有自认倒霉了。

    据介绍,目前一些机动车交易市场专门有人销售假保单。这种人手里掌握着一些有效保单的编号,他们给投保人提供的假保单上的编号往往是这些有效保单的编号。这相当于投保人只拿到一个编号有效的假保单,因为这个编号对应的真保单的受益人、投保人都是其他人。持有假保单的投保人的资料并没有真正在保险 公司记录。若投保人到保险 公司核查,由于编号已输入电脑,得到的回答是 “ 保单已生效 ” 。只有在理赔时,保户才会发觉保单投保人和受益人不是自己。

       提示:千万不要从个人手中购买保险 ,尤其是对在车市中认识的一些神通广大的 “ 朋友 ” ,更要提高警惕;拿到保单后要及时查询保单是否生效,同时除了保单编号外,还要逐一核对投保人、受益人、投保险 种等细节。.

    针对利用假保单进行经济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的状况,天津市公安经侦部门提醒群众要提高警惕,投保时要增强识假防骗能力,谨防被骗。

   2005年6月至今,犯罪嫌疑人赵某(原为某保险代理公司地区经理)以伪造的保险公司《保险个人凭证》及《保险合同专用章》,先后与10余人签订了15份保险合同,涉案金额达38万余元。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钱某利用伪造的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保单、发票及印章,与投保人签订了近40份保险合同,共骗取近20名投保人的保险金高达800余万元。

   公安经侦部门特别提醒群众在投保时,对于主动上门的保险业务员和代理营销员,应向其所在保险公司进行核实;投保人尽可能到保险公司所在地现场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人投保后,应经常向保险公司查询有关业务进展情况,确保投保过程的真实可靠。

2013年4月4日

温馨提示: 七种情况车险将遭拒赔
    温馨提示: 七种情况车险将遭拒赔 那究竟买了全险是否有用呢?什么情况下,出险是没有保障的呢?在保险公司为消费者出具的理赔免责条例中,除了临时牌照过期拒赔外,还有七种情况车险拒赔。 一是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但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二是超载、无牌照车出险。对于超载车或者没有上牌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都会将其拒之门外。一旦发生事故且与超载有关,保险公司可以超载为由拒赔。 三是酒后驾车。因为酒后驾车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通常保险公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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