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可有效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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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2 15: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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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两车追尾,赔付76万
案件2005年4月24日,太平洋产险江苏分公司承保的江苏某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客车在沪宁高速镇江段与一辆凯斯鲍尔追尾,造成两车损坏及多名乘客受伤。公司赔付76万余元。
B违章超车1死3伤,赔付73万
案件2005年2月,由人保财险S市分公司承保的某大型客车由驾驶员秦某驶往响水县途中违章超车,与相对方向的一面包车相撞,后又与一拖拉机相擦,致面包车司机死亡,面包车乘客吴某、李某、陆某受伤。造成三车损失、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大客车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公司赔付73万余元。
C奔驰撞大客,赔付66万元
案件2006年5月5日,刘某驾驶由华泰产险江苏分公司承保的奔驰车沿宁连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加之雨天路滑,与左侧超车道正常行驶的大客
车相撞,造成右边护栏受损,标的车严重受损。最终标的车确定损失为646000元;施救费2000元;三者路产损失13340元。公司赔付66万余元。
D警示牌未竖被撞,赔付52万
案件平安产险承保的连云港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标的车行驶中因轮胎损坏,靠边停下(未及时竖警示牌),被一桑塔纳撞上,造成双方车损及三者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标的车负次要责任,公司赔付52万余元。
点评
有关专家介绍说,其实从车险的理赔绝对数量来说,私车比起营运车、特种车多得多。只是私车价格比起营运车、特种车要低,所以能“入选”车险典型案例的,通常都是金额较高的车如奔驰等。第4个案例的赔付其实再次给大家提了醒: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如竖个警示牌举手之劳,或许就能拯救几条人命,节省几十万元。
案例1:首先请仔细查看在盗抢险中规定的保险单中用颜色最浅的字体印刷的说明,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这句话在保险单上某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请仔细查看)
所以请记住不管你在怎么样的情况下丢失了车的备用钥匙,请马上遗忘这事,否则5%的损失就自己扛着吧!...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5日
投保车险后,有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 投保车险后,有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呢?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如果司机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专家提醒:特别要注意不能酒后驾车,也不要将车借给还没有取得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瘾”。
2.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保险公司认为,像顾女士这样强行打火造成车辆损坏属于操作不当,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3.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和张先生一样,很多车主会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一旦...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9日
交强险单证与标志丢失或损毁,怎么办?补办手续是什么? 交强险实务操作规程:
根据《保险法》索赔处理时限要求,在第五节“赔偿处理”中第二条“赔偿时限”做了相应的调整,实际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对本条第三款“赔偿保险金时限”的要求:
(一)保险责任核定时限。对涉及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1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涉及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二)拒赔通知时限。对不属于保险...
查看全文>> 新增设备损失险
保险责任:当车辆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时,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赔偿项目: 如果新增设备部分损坏,赔偿实际修理费。如果新增设备整体损毁,按保险金额赔偿。
免赔金额:同车辆损失险免赔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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