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汽车保险理赔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葛,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呢?

 所属分类:  2013-3-22 20:08:08    加入收藏
告诉你汽车保险理赔小常识,让你了解汽车保险理赔的小常识。如何避免汽车保险理赔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葛,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呢?在走访了置信精典汽车专业保险代理的车险理赔专家之后,为大家提出了几个汽车保险理赔的小常识:

 

  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在作为保险理赔凭证。

  二、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汽车保险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三、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汽车保险理赔的赔付责任。

  四、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五、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汽车保险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五点汽车保险理赔的小常识,各位车主记住了吗?记住以上小常识,让你汽车保险理赔心中有数

2013年5月11日

车险定损原则三:最多需要定损三次
    原则三:最多需要定损三次 仍以上面别克赛欧车案列为例,第一次定损前,确定好维修工时费后,更换件以覆盖件及肉眼能看到的损失为主,进行损失核定。其他估计有损失,但一时无法确定的,打记号或贴易碎贴,口头答应下次再确定损失。切不可在第一次定损时,在定损单或估价单中写“待定”字样。 第二次定损时,用卷尺、仪器和设备,用拉对角线,新旧件对比等手段,对比有关参数,确定是否变形,而后更换。 在车辆修复后,经试车,发现四轮定位参数与该车型出厂标准不相符,有跑偏、吃胎或发飘等情况,再考虑是否有其他补定项目。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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