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出险 “追款”半年无结果

 所属分类:  2013-3-23 21:23:25    加入收藏
“追款”半年无结果 

    “代理商不交保险费,保险公司就给我开了保险单?”昨日,邢先生拿出两张保险单,一张是机动车辆险保险单,一张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上面都写着邢先生的车牌号、交费金额等相关信息,还都清晰盖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的红色印章。 

    “代理商上交不上交车险费用,是保险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问题!”邢先生认为,他手中的保险单是保险公司开的,保险公司就应该对他负责,与代理商无关。半年来,邢先生先后几次找保险公司理赔,对方却推脱至今仍无结果,其理由不变,就是代理商未上交保险费,他们无法进行理赔。 

    昨日记者了解到,几个月前保险公司的正定代理点已停止业务。曾在正定代理点做业务的任先生说,代理商的手机换成了小灵通,已有很长时间联系不到代理商。 

2013年4月23日

在投保了车损险后,应注意阅读“免责条款”
    比如,类似该案例中不受车损险保障的“单独损坏”,有单独玻璃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损坏险、车轮单独损坏险等加以保障;车辆被水淹后由于强制发动以致发动机受损的,有专门的涉水险加以保障;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此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等情况不在车损险保障范围之内,而盗抢险则包含了对这些部分的保障。 因此,专家提醒广大车主,在投保了车损险后,应注意阅读“免责条款”。同时专家也建议,投保人若想给车辆较全面的保障,在购买车损险的同时,可通过相应的附加险做必要的补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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