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健康保险开启“监管红线”

 所属分类:  2013-3-25 22:47:07    加入收藏

  近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为适应新的监管形势,确保全系统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合规教育,梳理了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监管规定的“监管红线”内容,正式印发全系统,并就深入学习、应用“监管红线”内容作出具体部署。

  “监管红线”是指在经营管理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监管规定,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定和不得违反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经营中的违规行为,人保健康认真梳理了《保险法》等法律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监管规定中有关“监管红线”的内容,形成了《监管红线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包括:分公司治理、机构管理、财务管理、小金库检查、反商业贿赂、销售人员管理、中介渠道、团险渠道、个险渠道、银保渠道、客户服务、理赔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规管理、纪检监察、资金运用、应急处理机制、信息披露、产品管理共19个方面、114项“监管红线”内容;每一内容按照项目、监管红线内容、政策依据、罚则四个部分依次列明,便于阅读和理解。公司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变化,及时对《汇总表》的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健康保险通过打造“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特色服务模式,在为客户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同时,进一步延伸健康保障服务链条,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健康促进计划,提供“病前”健康教育、评估和维护,“病中”就医服务和诊疗监控,“病后”康复指导和护理的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广大参保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减少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在提高整个国民健康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13年5月15日

司机酒驾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2012年8月10日22时45分许,吴某某雇佣的司机付某某驾驶“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至北京市房山区京周路房山东关路口迤东时驶入非机动车道,小型普通客车前部与刘某某骑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刘某某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付某某负全部责任,刘某某无责任。吴某某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发时在保险期间内。刘某某的家属向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共计117142元,诉讼费由被告保险公司负担。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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