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没有申请过理赔 为何交强险保费没有降低

 所属分类:上海市车险   2013-3-27 19:56:04    加入收藏
 今年12月,黄女士车险到期,到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办理续保。由于黄女士驾车谨慎,一直没有交通违法、违章记录,连续三年也没有申请过理赔,根据“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黄女士今年的交强险保费可以下浮30%。

    但平安财险开出的保单却让黄女士意外:交强险基准保费950元,由于交通违法引起的系数调整为0,由于有责交通事故记录引起的理赔次数为0,由于事故引起的调整系数为—10%,根据保费计算公式“基准保费×(1+交通违法调整系数+事故调整系数)”,黄女士今年投保的核定保费为855元。

    自认为没有违法事故行为,黄女士致电“上海市交警总队事故防范处”询问。经过证实,2007年12月27日,在松花江路黄兴路口发生“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违章行为,但交警在记录违章车号时,错将最后两位数字录错,导致违章车恰巧成为黄女士的车。违章信息通过上海市机动车辆信息平台,最终导致黄女士交强险续保未能享受30%的保费下浮。

    在得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出具的“车号录入有误”的证明后,黄女士再次来到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要求重新核定续保保费。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出单是流水作业,相关保单信息的更正必须基于上海市机动车辆信息平台更正违章记录的基础。黄女士于是再致电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要求取消信息平台上的违章记录。最终,黄女士获得了30%的保费下浮优惠,但前后沟通联系,用了近10天时间。

2013年4月11日

承运人责任险的具体介绍
     现在各地运管机构都开始推行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这个承运人责任险是国家为了保护道路运输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或赔偿而采取的一项强制保险制度。 承运人责任险是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强制性规定而产生的,其作用也已被限制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范围内。所以这个险种从其开始就已经被限制在道路客运经营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范围内。而且也只能由合法的道路客运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该保险的投保人仅为经县级以上道路运管机构许可的合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其他非道路客运经营者不得投保。因为未经许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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