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太平洋车险理赔案例之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该不该赔?很多车主认为只要购买了车险,以后无论发生什么大事小事都有保险公司做后盾,如果您抱着这个想法那就错了,保险公司并不是保险箱。例如有些车主把爱车停在停车场,而爱车被盗或者刮蹭该怎么办呢?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对于这样的规定,发生此类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的车主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找停车场索赔。另外,车主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
无牌照车出险,这也是很多新车主发生的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对于这种案例,保险公司一般给出的答案就是车还没上牌,保险还没生效。因为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因此,这个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告诉我们,车主在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如果自己家的楼下不安全,就考虑先暂时放到一些安全性比较好的收费停车场。这样虽然停车费花得多了一些,但总比丢了新车划算得多。不然那就只有每天看好自己的爱车,直到上牌。
还有个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就是关于未年检和未年审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赔。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和未年审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您上了保险也是白上。因此,车主一定要按时年检和年审,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丢车不赔,车损不赔,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三者险不生效,所有赔偿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白买了。
有一个汽车保险理赔案例比较有代表性,恐怕很多车主都不太知道,那就是驾车撞了自家人,保险公司不赔。因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一个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就是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赔。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特别提示:
(1)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小损失理赔不值得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2013年5月7日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购车,购车之后都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