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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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0 22: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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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如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 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 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该险的每次事故最 高赔偿限额,分 5 万、10 万、20 万、50 万、100 万等 5 个赔 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附加险(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才能投保此类保 险)包括以下几方面。
(1)车上责任保险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使车上所载货物遭 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 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限额内计算赔 偿。
(2)车载货物掉落责任保险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所载货物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 损失,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限额内计算赔偿。
(3)车辆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 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 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的费用而无法追 回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 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限额内计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