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交强险首个业务年度财务报告新鲜出炉
日前,一份年度财务报告引起了全国车界的重视:11月30日,交强险首个业务年度财务报告新鲜出炉。报告显示:自2006年7月1日开办到2007年6月30日止,交强险首个业务年度按国内新会计准则核算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此语一出,便引来多方“声讨”,因为在一个“高保费、低保额”的基础上,交强险几乎没有理由亏本,而按国际会计准核算:仅1月至10月,交强险理应实现9.3亿元的账面利润!再看财务报告,交强险业务保费收入507亿元,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经营成本居然高达141亿元,超过了赔款支出!此外,保监会据此初步决定将交强险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并将于本周五召开听证会对限额提高后的交强险基础费率进行调整,而调整的方向主要是下调。那么既然交强险在账面上出现亏损的问题,为何又要调高保额减少保险费率呢?承保率的尴尬
此份报告表明,全国机动车交强险承保率约为38%%,那就意味着全国有一多半的车辆没有缴纳交强险。记者致电中国平安财险车辆保险专员王先生,他虽然没有直接对该数据作出评价,但他表示车主都会缴纳交强险,“这毕竟是国家行为,跟商业保险不一样,并不是采取自愿购买的方式来执行,不是说想不买就能不买的”,王先生说。
按照这样推算,似乎只有两种解释能将这个“38%%的承保率”的数据合理化:一是这份国家强制实行的交通保险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有力贯彻;其二就是数据存在水分,而曾经多次发难保监会的律师孙勇,他所算出来的交强险具有400亿元的利润,是基于80%%的承保率得出来的。“既然是国家强制险种,80%%的承保率都是保守估计。别的不说,如果不缴纳交强险,起码每年的年检就通不过”,孙勇说。赚与赔的声音
按照38%%的承保率得出的“507亿元保费收入”,按照国内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首年账面亏损39亿元,而在此前保监会公布的消息中指出,“今年1~10月,随着交强险业务的平稳运行,经营成本已呈现逐渐下降趋势,10个月已累计实现账面利润9.3亿元”。“账面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内会计准则保单取得成本不能递延,需在当期摊销。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则盈利6亿至8亿元”,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解释道。而按照之前孙勇的算法,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应有400多亿元的结余。“很多专家称我的算法不科学,但是却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算法出来,这并不能让人信服”,孙勇很不服气,“甚至,我认为400亿元的利润还只是最保守的”。费与额的升降
在交强险推出之初,保监会多次强调1050元的保费以及6万元的责任限额是经过科学方法计算出来的,是十分合理且妥当的,而在11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不仅抛出了39亿元的账面亏损账单,还提出了一个方案,即“在12万元责任限额下,交强险基础费率按车型不同将有不同幅度的下调”。其中,普通家庭用车的保费拟由现行的1050元下调至950元,降幅为9.5%。总体来看,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涉及基础费率下调的车型有16种,下调幅度从5%到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对于保监会此次提供的其他数据我不予置评,但单从6万元提高到12万元的责任限额这一个数据中,就可以看出交强险至少存在50%%的利润空间”,孙勇在接受采访时说,“保监会同时提出降低保费和提高责任限额,本身就是很不透明的做法。这相当于是混淆视听,让消费者感觉好像得到了便宜”。
对于孙勇的这一说法,车主李先生却并不认同,“国家强制征收交强险是合理的,只要在最大限额上给消费者以保障就行了,其他商业险种也要存在,有竞争才有进步,这对消费者来说,也是有利的”,李先生建议,“能否将交强险办成专门针对交通事故中人员伤亡的险种,同时剔除财产项目,那么由于只涉及到人的伤亡,赔付率就可比以前大大降低,这就可以大大提高保险额度”。赔与本的背后
记者发现,还有一个值得考究的数字便是141亿元的运营成本。作为一个国家强制性缴纳的以救助人身伤亡为目的的险种,交强险首年赔款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竟高达141亿元,记者在某论坛看到一网友的帖子:“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竟然比赔付额还高,真是受不了,他们还真好意思这么说,无语1这或多或少代表了不少消费者的心声。
就此问题,王先生表述,各类经营费用项目主要包括手续费、佣金、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业务监管费、行政管理费用等,由于在交强险制度实施的第一年,保险公司投入成本较大,但有业内认为,目前这个费用水平还有一定的压缩空间。公与众的博弈
中国保监会12月4日公告了《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抽签办法》。此次听证会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均为大家自愿报名、抽签产生,而也有消费者对听证会提出了质疑:第一,保监会只给了3天报名时间,时间上未免太仓促;第二,社会公众代表不过4人,是否能代表大部分消费者的心声;第三,如何保证抽取名额的公正性。孙勇对听证会也十分排斥:“所谓听证会就只是走个过场而已,选出来的社会公众代表是否公正不说,他们是否有法律、财会方面的知识也值得怀疑。毕竟没有这方面的能力,是无法与保监会周旋争取利益的”。
于是,也有不少媒体呼吁,此次听证会应对媒体公开,并给媒体预留一定的采访时间,切实保证听证会的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