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投保注意事项 不当移动很可能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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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 14: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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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投保注意事项:不当移动很可能不赔
一天,梁先生在上班途中撞到了马路中间的绿化带上,致使车辆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然后就将车开离了主干道一边恢复交通。事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查勘现场后,发现梁先生的车辆底盘受损,而由于梁先生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又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发动机损失属于“扩大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只负责底盘受损等损失。
不久前,吴先生也遭遇了恼人的“拒赔”。那天,他在开车时,为躲避对面一辆疾驰过来的车辆,慌忙之中将车开进了路边由于前几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车子熄火了,吴先生觉得无大碍就再次启动车辆,但走不了多远,就因发动机进水导致车辆再次熄火。
吴先生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却遭到了拒赔,理由是车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保险公司解释说,只要不在水中启动车辆,造成发动机缸体损坏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在水中启动了车,即使当时车能够行驶,但由于启动时水进入了缸体,就容易造成严重损坏。因此,吴先生的车辆损失只能得到部分赔偿。新车投保注意事项也提醒大家,一般情况下,车辆扩大损失保险是“除外责任”。保险条款通常规定,车辆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保险车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如上述的梁先生、吴先生在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或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等待拖车,或者在车辆能推动的情况下,先把车推到路边,而不是重新启动发动机去移动,然后等待保险公司查勘现场。
2013年3月19日
4S店、中介与保险公司的“三角关系” 行业暗涌 揭秘
4S店、中介与保险公司的“三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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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三者的关系就犹如博弈论,在相互合作中相互“算计”,痛并快乐着。从表面上去理解,4S店与中介公司应该属于“情敌”竞争对手,不仅竞争各大保险公司的“宠爱”,更加争夺消费者这个真正衣食父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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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1日
消保委提醒购买车险的消费者,切勿贪图低价车险,其背后往往陷阱重重 购买一份合适的车险已成为“有车族们”每年一次的大事,时逢新春佳节,市场上各类车险优惠套餐纷纷推出。然而,低价车险表面上有利可图,但背后往往存在诸多陷阱。消费者也许一时感觉得了便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保险赔偿时,可能得不偿失。
超低价车险维修资质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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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第一招,把握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的核心利益所在。...
查看全文>> 新旧公式的比较
从两个新公式的推理演算过程发现,新公式与现行公式比较,其相关因素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公式的最大特点是围绕特定会计期间的“责任”,对赔款和保费作出了明确定义。在现行公式中,由于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在特定会计期间很难找到对应关系,所以计算出的赔付率失真。就新公式1而言,它历史地反映了过去某一年度承保业务的质量,亦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当年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可以历史地考察各险种的风险程度、获利情况;对今后哪些是应大力发展的优势险种,哪些是比较稳定的普通险种,哪些是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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