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误区汽车保险投保时一定要避免

 所属分类:  2013-4-1 17:21:26    加入收藏
车险误区,汽车保险投保时一定要避免。有的车主在汽车保险投保时担心保障不足,以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事实上,保险公司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价值。如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投保了12万元的车损险和盗抢险,一旦发生车损事故,保险公司根据汽车出险后的实际损失进行理赔,即使发生全车盗抢,保险公司也只会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最高赔付不会超过10万元。不仅如此,如果投保金额小于车价,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的保险保障。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保险合同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投保人汽车保险投保时应据实投保。

2013年5月9日

关于商业险的赔偿责任及范围
    关于商业险的赔偿责任及其范围 根据“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对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中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交强险以上部分承担向于某保险理赔的责任。 根据2010年—201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为14,367.00元/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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