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异地三者险遇理赔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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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5 12: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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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异地三者险遇理赔难题
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一起对异地保险公司强制执行理赔金的情况,并向申请执行人现场发还了17万元的案款。
2006年12月1日,丁丽霞上班途中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洼里信用社路口被司机陈某驾驶的京G36873号大货车(车主为龚某)撞伤,经法医鉴定,丁丽霞所受伤害为七级伤残。龚某此前已就肇事车辆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为顺利拿到赔偿款,丁丽霞将龚某与保险公司诉至朝阳法院。法院于2007年11月13日做出调解书,由保险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支公司于2007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金17万元;被告龚某一次性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18000元。
但保险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支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未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经几次催促,该公司均以需要审核为由拒绝履行,丁丽霞遂于2008年1月28日向法院申请执行。4月9日上午,朝阳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赶赴该公司在朝阳区小红门天马汽车城内的办公地点进行搜查,并对其中的部分财物采取了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2008年4月10日,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本金17万元电汇至法院。
虽然涉案保险公司很快交付了案款,但本次执行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仍然引人关注。法官发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支公司系设立于吉林省长春市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该公司在北京市设立办事机构跨行政区划经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三者险)业务,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的有关规定。
为此,朝阳法院在发还案款的同时,向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希望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违反部门规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的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2013年3月24日
窗户突降 车毁人惊 到底应该由谁买单 窗户突降 车毁人惊
家住在北京市宣武区的宇文先生,一天回家时发现自家楼下聚集了很多人。走近一看,发现是一扇窗户从楼上掉下来,正巧砸坏了停在楼下的轿车。再仔细一看,这扇窗户是从自己家厨房掉落下来的。被砸车主当时非常懊恼,但看到宇文先生一脸的惊讶后,却安慰宇文先生说,自己的车上了保险,这种事故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人们都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了,可是半年后,为车主提供理赔的保险公司,将宇文先生告上法庭。
房屋质量 谁应负责
法庭上,原告保险公司要求宇文先生赔偿修车费4万元。而被告宇文先生则说自己...
查看全文>> 2012年12月7日
了解北京车船税代码,车船税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我国的所有车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合法登记,然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按时缴纳税金。接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登记录入,把它作为车主的缴税凭据。而且不同的税种有自己的代码,以作为区分。很多新车车主可能对北京车船税代码不是很了解。下面,笔者将对此进行一下简单的说明。
北京车船税代码的码号是09。如果是车主亲自到保险公司的营业厅进行缴纳,那么缴费完毕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将会按照北京车船税代码进行记录,这样整个的程序才算完成,耗费的时间可能相对地较长一些。如果车主认为这种方法太麻烦的话,尽可以...
查看全文>> 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造成车辆损失(不含盗抢)或第三者责任赔偿,由保险人依据《条款》赔偿规定的金额负责赔偿。 此条款的理解可参照附录一:《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即:两个主要险种在发生事故时的赔偿率并非100%,而是根据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按比例赔偿,例如: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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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
1、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保额如何确定
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 。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3、关于保险赔偿
(1)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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