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指定修车的猫腻

 所属分类:  2013-4-5 18:57:26    加入收藏
保险业指定修车的猫腻 

事故车定损后,定损员原来定的是换件的价格,但到推荐的修理厂去修车,该换的没换,凑合修好了,反正车主又没在场,是修的还是换新的了,你根本不知道,当面就告诉你换的是新的,车主还挺高兴呢,一再表示感谢。但就靠定损员和修理厂的关系,省下的一部分钱就返进了定损员的腰包了。另外,看是关系户来了,损失就给往高里定,乘机从中渔利,因为朋友也要返给我钱啊。 

有的保险公司为了让车主到他们推荐的维修店去维修,另一个撒手锏就是给“回扣”。 

所谓的“回扣”是:如果出险车辆正常的定损金额应该为10000元,为了省钱,保险公司会推荐车主到指定的维修店去维修,使用价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损金额可以降到5000元。为了让车主心甘情愿到推荐的维修店修车,保险公司和维修点双方会商量给车主2000元的赔偿金作为诱饵。收了2000元的“损失费”,以后爱车因维修质量的隐患再出现问题,车主也只能忍气吞声了。而保险公司不仅能省下几千元,又不会有官司缠身。买家没有卖家精。车主千万莫为蝇头小利与定损员或维修厂私下交易。 

定损金额常常是车主和保险公司争议的焦点。车辆出险后,如果车主对定损金额不满意,通常定损员会给车主承诺:如果你觉得定损金额不足以修好车,那修理店是可以给你拆检的,到时候维修费修到多少就赔多少。这个时候,车主要特别当心。很常见的情况是,车主签名后,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汽修店里,发现原来修理工和保险公司的人都是有“关系”的。这时,修理工多半会告诉你拆检后车没多大毛病,本来要换的配件,为了省钱很有可能就修修了事。面对这种情况,车主要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并且强烈要求到本品牌的4S店去维修。 

2013年5月17日

车辆续保时可对险种做出删减或增加
    险种有增有减对于旧车来说,车辆续保时可对险种做出删减或增加,以保证投保险种更有效,无须增加不必要的保费。首先,部分险种具有一定的投保年限,如划痕险,有的保险公司规定3年或5年车龄以内才可购买,车龄较长,则没有必要购买;而如果车龄较长,则建议增加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的投保金额,此时车主可选择为所有座位投保,也可为特定座位投保,保额最好为2万元至5万元。其次,选择“指定驾驶人”或指定区域驾驶条款可节省保费。太平洋[7.14 0.28% 股吧 研报]保险有关人士指出,车主投保时可选择指定省内驾驶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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