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内置物品爆炸等情况属自燃险除外责任

 所属分类:  2013-4-8 15:42:42    加入收藏

人工供油自燃

内置物品爆炸等情况属除外责任

车辆损失险一般将自燃列为除外责任,如果加保附加自燃损失险,将可保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事故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但是,自燃损失险也有除外责任,如果因人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障范围内。因电线短路造成的自燃多是车辆保养不到位或随意改装电路所致,一般自行改装后的车或车龄较长的旧车发生自燃几率较高,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较为严格,如果在车辆内放置打火机、清新剂等易燃物受热膨胀发生爆炸,由于不是车辆自身系统原因,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因自燃造成车辆全损,将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额度上普遍实行20%的免赔率。

2013年5月15日

我国商业车险条款缘何频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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