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所属分类:  2013-4-6 15:09:33    加入收藏

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其实,除了爆胎以外,由于夏季气温较高,曝晒之后自燃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所以投保一份自燃险有时也很必要。但值得注意的是,自燃险一般设有免责条款,即如果是由于车主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据悉,自燃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后方可投保自燃附加险。通常情况下,自燃险赔付的范围包括:在保险期间车辆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此外,由于夏季雨水频繁,机动车发动机进水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很多车主认为自己买了汽车“全险”,发动机损毁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其实不然。据了解,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人为事故,如车辆遇水熄火,车主重新发动并导致发动机损毁,保险公司通常不予理赔。

2013年4月5日

保险公司“少赔”8000多元?
    保险公司“少赔”8000多元? 张先生说,他的车2006年10月通过了年检。同年11月22日,因前一年买的车险到期了,张先生向都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购买了商业车险。虽然当时他已听说不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不能上路,但由于存在侥幸心理,并没有同时买交强险。 今年7月30日,张先生在开车时不小心撞倒一个行人,车没有损失,行人住进了医院。为此,张先生赔了对方6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对这笔费用,都邦保险表示“不能理赔”。 10月3日,张先生的车与另一辆车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张...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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