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口前世界各国开办的机动车辆保险品种繁多,分类方法也不一样,但比较通用的分类方法有两种,即按车辆种类和责任范围分类。而且,往往将两种同时结合使用‘
(一)按机动车辆种类分类:
1.汽车保险
以各种汽车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各种类型汽车、电车、电瓶车、轮式专用工程机械以及农用汽车等。
2.摩托车保险
以各种摩托车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轻便摩托车、二轮或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等‘
3.拖拉机保险
以在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方向盘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等。
(二)按保险险别分类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丛本险和附加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二
基本险又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I.车辆损失险
以机动车辆木身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
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贵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机动车辆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3.附加险机动车辆的附加险是在承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纂础上再附加承保的险别(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承保的)。附加险有:全车盗抢险、车上贵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贵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投保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_L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贵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