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车险新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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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2 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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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问题
在征求意见稿中,写明了暴雨、洪水等是主要保险责任范围。但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写明:因涉水行驶或发动机进水后启动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责任免除范围。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免责范围,但并没有解决这一条款模糊不清的问题。
专家认为,修订示范条款时,必须要加强严谨化、通俗化和明确化的努力,避免以涉水行驶为代表的灰色术语条款成为新的霸王条款。
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如果车辆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走,车主只能自担损失。
除此之外,平安车险电销渠道相关负责人还提醒,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或者实习期上高速发生事故的等情形,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0日
撞车事故理赔程序 (一)、明确责任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
查看全文>> 你有购买附加险吗?通过网络论坛、微博和书面形式,我们发起了一个小型问卷调查。
在收到的73份有效问卷中,选择“只投主险,从不买附加险”的有31人,占总人数的42.47%,“曾经买过,因为觉得用处不大而不再购买”的有19人。也就是说,68.49%的参与调查者目前没有为爱车投保附加险。
在这一人群中,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占了多数。他们最具代表性的一条理由是:开车经验丰富,基本能防范风险发生,鉴于全年出险次数非常低,有时候甚至是0,所以没必要花冤枉钱购买附加险。
在投了附加险的23人中,险种按投保人...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9日
无责免赔保险公司喊冤称“不是不赔” 我们无责,拒赔
昨日,本报报道了《车险“无责免赔”遭质疑 霸王条款几成“规则”》 一文,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不赔的条款引起了读者热议,一些车主认为,自身在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但保险公司却对车损不赔偿的做法很霸道,更有法律人士建议应将“无责免赔”条款从车险合同中删除。
多地法院支持消费者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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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了解到,司法实践中,不仅沈阳两级法院曾审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在江苏、北京、重庆等地的法院系统也都有关于此类事件的判决案例,最后均是认定“无责免赔”条款无效,支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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