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们为何不爱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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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2 2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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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们为何不爱意外险?
记者了解到,农女士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已停售,取而代之的是一款最高赔偿额50万元的保险产品,但保障的范围却从单纯的意外身故、全残扩大到了烧伤、烫伤等。记者从区内其他人寿保险公司了解到,不同公司销售的意外险并不相同,像长期意外险,则只有部分保险公司经营。对于意外险的普及情况,记者提前进行了调查。许多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所关心的第一个问题仍然是:这个保险的分红情况如何?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选择保险产品的时候,最应该了解清楚的是:这个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记者从广西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广西各寿险公司推出人身意外险并不相同,有的是保障三五年,每年都缴费,有的是保障20~30年,每个月缴费。最普遍的还是一年的短期意外险,但对于经常发生的交通意外,却并不一定有足够的保障。以一款100元左右的意外险为例,在飞机意外身故的保障为100万元时,火车的保障则只有飞机的50%,即50万元;坐汽车意外身故的保障,则只有火车保额的10%,即5万元。这个保障对于广大私家车主来说,确实是少得可怜。在车险中包含的乘客意外险部分,一般由车主自己选择,为价值15万元的汽车投保3000元的话,乘客的保障一般只有10万元左右。
“现在有不少人喜欢买分红险,这些保险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但作为投保人来说,最先考虑的,仍应该是保险提供的保障。”一位保险业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此向记者说。
男朋友一直嚷嚷着想要买车。豪华车买不起,但几万块的QQ还是可以负担。一直没有下决心买车,就是考虑着买车容易养车难:油费贵、停车费贵、保养费贵……唉,现在连保险也贵了,还强迫购买。
“交强险”的条文一出台,就触动了众多车主敏感的神经。“交强险”的价格、赔偿引起了各方争议———“交强险”是否将增加车主负担?“交强险”真能给车主、给行人带来实惠吗?“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如何保证安全管理,会不会成为保险公司嘴里的“肥肉”?一时间,这些问题成为众多保险论坛、车友论坛上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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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第一,交强险遵循无过错原则。交强险只分有责事故和无责事故。如果车主有责就可以赔最高限额,车主无责则可赔有责限额下20%;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将事故的责任分为几级,有责任轻重之分,并且根据驾驶者所负的责任确定保险赔偿的限额,其中全责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0%,也就是说如果车主在事故中不需承担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将不赔偿。 ...
查看全文>> 就因为不计免赔作为一款附加险种,是为主险服务的,服务范围自然而然的就不是太大。由于只是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效用,在附加险之间是不能相互起作用的,所以无法将盗抢险、自燃险与无过失责任险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同时由于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有限,也不能完全覆盖某些特定事故的理赔事宜。 总而言之,不计免赔这种车险虽然在事故发生时对车主有很大的作用,能为车主省下不少钱,但是也不是全部,所以注重行车安全并及时预防才是省钱的最好途径,也是最安全的途径。希望各位车主不要囫囵吞枣地理解不计免赔...
查看全文>> 众所周知,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时间取算点,亦即司法实践所称的标准时,过去司法实践中并未有过明确的界定,而只是在理论上有两个时间点。这两个时间点,一是侵权行为时,包括侵权行为发生时和侵害结果出现时;另一就是现行司法解释所明确规定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
现行司法解释只所以选取后一时间点为标准时,据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书所载,其本意是因为考虑了:“对受害人损失的实际填补,通常对受害人较为有利”, 以及“本解释鉴于涉及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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