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的适用对象
所属分类:
2013-4-13 11:36:12
加入收藏
第三者责任险条款适用对象: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行驶的供人员乘坐车辆或运输用车(不包含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报案和定损 (一)通知出险和提出索赔要求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首先要立即报案,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然后提出索赔请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便于保险人及时调查核实,确认责任。同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应当把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一并告之保险人。如果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人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其代理人报案。这就是通知出险。...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5日
车险“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有望被纠正或废止 车险合同中种种不利消费者的“霸王条款”有望被纠正或废止。3月8日,中国保监会就不久前公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中关于“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热点问题做了明确回应。
一直以来,车险理赔存在着“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现象。“高保低赔”即在商业车险条款中,作为主险的车损险要按照新车价投保,但却以使用后旧车的实际价值理赔;“无责不赔”,是指只对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偿。
对此,保监会明确了...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8日
让爱车安然度过盛夏,自燃险与涉水险必不可少 自燃险与涉水险必不可少
通常,汽车在夏季最易引发自燃和遭遇水浸风险。天气炎热、汽车老化,都会导致汽车发生自燃,造成巨大损失。与自燃险类似,在夏季多暴雨地区,路面或者车库积水都易发水浸车。为了确保车辆涉水风险和自燃风险得到赔偿,最好投保“涉水损失险”和“自燃险”,这些均属车损险的附加险种。涉水损失险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被保险机动车在水中启动等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而车辆“自燃险”规定,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3日
状况5:异地出险 当心“和气生财” 状况5:当心“和气生财”
个案:杨小姐开车到外地游玩,被一辆车追尾。该车主态度非常和善,承认责任在自己。杨小姐想和气生财,便和对方以800元私了。不过,定损时,杨小姐才发现,800元根本不能把车修好。
保险公司:车主私了时,没有保险公司的定损证明,即使当地交警部门能给予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也不能全面了解事故经过,无法计算理赔额。此外,保险公司之所以对私了不认账,很重要的一点是,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