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知多少

 所属分类:阳光车险   2013-4-14 15:09:07    加入收藏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经营范围涵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阳光人寿是整个阳光保险迅速走上集团化道路的大背景下,组建的第一家控股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阳光人寿目前已有北京、湖北、湖南、广东、浙江、陕西、重庆、山东、四川、黑龙江、安徽、江苏、内蒙古、云南14家分公司顺利开业,并计划三年内在全国各地建立广泛的专业服务网络。

  阳光保险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有效整合产、寿险等保险资源,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各种保障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通过收入增长、成本控制和资源管理实现公司价值的增长,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作水平,探索和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之道。

  阳光保险秉承“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的公司愿景,以“共同成长”为使命,把“诚信、关爱”、“创造价值”作为核心价值观,坚持“工作激情与管理理性”、“创新与执行”、“团队合作与发挥个人作用”等三个方面高度统一,发扬“战胜自我”的企业精神,以崇高的道德水准、高效健全的管理和高素质、高境界、高度职业化的员工队伍,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成为高成长性的公司,成为客户首选的公司,成为优秀人才向往的公司。

  目前阳光产险已有35家分公司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1000余家,服务网络实现全国覆盖。

  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是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缔造同期开业公司新单期交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纪录。截至2010年12月底,阳光人寿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50亿元,达到151.69亿元,位列59家寿险公司第九位。

 

2013年3月22日

相关交通事故索赔步骤和案例
     第一步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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