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责任方可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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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5 10: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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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方可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条文———新《保险法》第65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今年年初,张先生在二环路边上一家汽车厂,等着排队洗车,可突然车子一震,向前滑了几米,他下车一看,自己的后保险杠凹进去一大块,原来是排在后面的车子手刹没拉,撞了上来。保险公司来后,判定追尾的车辆负全责。可在索赔过程中,对方车主一直推诿敷衍,500多元的赔偿金拖欠几个月。新《保险法》实施后,今后这样的麻烦事会越来越少———只要事故责任明确,你完全可以撇开肇事方,直接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
专家解读———这两款规定是新增加的,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第三者的保险赔偿请求权,为受害第三者直接起诉保险公司提供了法律依据,凸显了对受害方的权益保障。同时明确了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已向第三者实际履行了赔偿义务,提供其向受害人赔偿的证明。否则,保险人无权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013年6月3日
专家对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购买建议 车上人员责任险当中包括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购买建议:此险种能让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得到补偿,当发生事故,能减少一定的损失。但如果车主的车辆不常载客,可以选择单独投保驾驶员座位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而如果车辆安全系数足够高,而行车范围集中在车多缓慢的区域,即使发生事故也是轻微程度,此险可以不购买。...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5日
车险电销渠道带给传统渠道的价格压力
电销渠道带给传统渠道的价格压力。电话车险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价格优惠,省去了中间的代理环节,直接销售产品给车主。在此过程中,车险代理中介的权利被无形给剥夺了。在这种营销模式下,按照监管规定,在限折令7折基础上再优惠15%的条款,使得中介佣金折扣大幅让利给车主的优惠形式,也在无形间消失了。
同时,也有专家表示,保险代理行业进入门槛很低,注册资本只需50万元就能拿到牌照。车险市场的竞争者,也由最初的一二百家迅速发展到几千家多。竞争者之多,产品同质化,中介同行间恶意压低价格,也在无形中将大...
查看全文>> 陷阱之三:诱导超额投保。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4日
车主无法出示该车的交强险资料及交强险标志交警有权扣车 近日,有媒体反映车主程先生因未按规定出示交强险标志而被广州交警白云二大队民警扣车,在报道中程先生自称有关保险资料在车上,但未按照规定张贴在车前窗右上角。昨日,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事件经查实,当时车主无法出示该车的交强险资料及交强险标志,交警是依法扣车。
据交警介绍,11月21日15时25分许,白云二大队民警蔡×、邱×、董×在白云大道外语学院立交桥底执勤。蔡×发现一辆粤A22F77号小轿车在外语立交桥底南掉南调头车道上由南往西左转弯,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蔡×上前告知驾驶人程×,其驾车没有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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