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种类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由于遭受保险贵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问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本人以及经被保险人委派、雇用或认可的佣驶保险车辆的人员。第二,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辆相符;驾驶出租汽车或背业性容车的驾驶员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否则仍认定为不合格。
(2)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是指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
汽车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采用列明式,未列明的不属于保险责任。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自然灾害或念外事故包括以下几类:
①碰撞、倾覆、坠落
盛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的意外撞击。这里的碰撞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惫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二是保险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车辆装载的规定载运货物(当车辆装毅货物不符合装载规定时,须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郊门批准,并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车辆与货物即视为一体,所装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同时,碰撞应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保险车辆的人为划痕不属于本保险责任。
倾覆是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竟外事故,造成本身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坠落是指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包括翻转360-以上)后,仍四轮着地所产生的损失。
②火灾、爆炸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嫩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的火灾是指车辆本身以外的火源及车辆损失险所列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燃烧,导致保险车辆的损失。
爆炸仅指化学性爆炸,即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且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形成破坏力的现象。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不属本保险责任。
③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外界物体坠落是指陨石或飞行器等空中掉落物体所致的保险车辆受损,属于本保险贵任。吊车的吊装物脱落以及吊钩或吊臂的断落等,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也属于本保险责任。但是,由于吊车本身操作时吊钩、吊臂上下起落顺坏保险车辆的损失,不属于本保险责任。
④暴风、龙卷风
暴风是指风力速度达到28. 5 m/s(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造成保险车辆的拐失.属于本保险责任。实际上,只要风力速度达到17.2 m/s(相当于8级大风)以上.造成保险车辆的报失,即构成本保险责任。
龙卷风是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平均最大风速一般在79一103 We之间,极端最大风速可达100 m/。以上。由龙卷风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属于本保险责任。
⑤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雷击是指雷电造成的灾害。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车辆或通过其他物体引起保险车辆的报失.均属于本保险责任。
雹灾是指冰雹降落造成的灾害。
暴雨是指每小时降雨量达16mm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 mm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 mm以上。
洪水是指凡江河泛滥、山洪暴发,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泡损、淹没的拐失,都属于本保险责任。
海啸是指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由于海喃以致海水上岸,导致保险车辆遭受泡损、淹没以及冲失的损失,均属于本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