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座位责任险的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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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9 17: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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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是车上座位责任险的责任免除。当乘客是
违章搭乘时而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是驾驶员故意造成的人身伤亡的行为;由于本车上的人员发生疾病、分娩等无法避免的突发事件,或者是自残、斗殴、自杀等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2013年3月28日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客户购买了车辆保险,最担心的就是出险后的索赔。往往因一个小的文件在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往返几个来回,耽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在进行车辆保险索赔前,应掌握一些必要的常识,为保障自己的权益打下基础。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保护好第一现场,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7日
乘车人跳车致死保险公司赔12万 乘车人跳车致死保险公司赔12万
2006年6月25日,金昌人张某驾驶满载货物的车辆行驶至某收费站时,因货车制动失灵,乘车人姜某跳车后被该车右后轮碾压身亡。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张某赔偿死者姜某有关损失共计15.7万元。但在对死者的赔偿问题上,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金昌营销部以姜某是车上人员不属第三者险赔偿范围等为由拒绝赔偿。后双方诉诸兰州市仲裁委。经审理,仲裁委终局裁定金昌营销部应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姜某12万余元。保险公司未提异议,该裁决目前已开始执行。...
查看全文>>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判定保险公司拒赔有理。据了解,该案件的原告高某在保险合同期内擅自改装了被保险车辆,且没有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在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偿,并获得法院支持。 2006年4月,高某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在合同中,双方约定:高某向这家保险公司投保自己的一辆货车,投保的范围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期限自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双方还在合同中对被保险车辆的车牌号码、发动机号...
查看全文>> 案例1.撞了亲属不能获赔“车险中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的条款。比如,意外撞伤、撞死亲属,不能获得死亡赔偿,太不合理了。”杭州车主马先生致电本报,称这一条款的公平性值得商讨。虽然驾车撞死亲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在意外情况下并不排除这种可能。撞伤(死)他人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撞伤(死)自己亲人却不能获赔,这样的规定于情于理都说不通。而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种极其不幸的事发生。去年7月31日,在杭州做水果批发生意的马先生,驾驶一辆运送水果的货车,不慎撞上了一辆手推车。其19个月大的女儿正坐在手推车上,被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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