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记录按年度清零

 所属分类:  2013-4-21 17:52:51    加入收藏

“对于保监会此次新费率计算的出台,我们还是很意外的,能够把我们关注的问题在条例上做调整,我感到很高兴。其实我们也是能够理解国家的政策的,只要问题说清楚了,我们还是会积极履行义务,遵守有关规定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很肯定地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大部分驾驶员来说,在交强险出台的一年多来,太多负面消息让他们对这个规定有过抵触和不解,一年多来围绕在交强险周围的纷争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众多驾车族对于条例态度的风向标。新费率浮动方案的实施,给了这些驾车族一个明确的态度。毕竟,对于保监会和投保人,两者本就没有利益纠纷。

   资料

   “双挂钩”怎么挂?

   根据现行办法,交强险全国办法保费最大上浮幅度30%,最大下浮幅度30%。上海新办法中,保费最大上浮幅度100%,最大下浮幅度40%,其计算公式是:实际保费=基准保费×(1+事故调整系数+交通违法调整系数)。

   “按照上海市交强险办法,驾驶人上一年度仅仅发生了一次责任事故,则其费率不浮动;如果驾驶人上一年度发生了两次甚至更多的有责任交通事故,都是上浮10%的费率;如果驾驶人还发生了有责任死亡事故,则要上浮30%的费率。”7月3日,上海大华汽车服务公司董事长吴桂明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7月2日,上海市保监局称,对于上浮的计算,主要以有责任事故的次数作为计算因子,取消了原办法中以赔款金额也作为计算因子的做法,但增加了有责死亡事故。同时改变了原办法中因子累加的办法,而采取因子最大值法。

   “虽然驾驶人在发生了有责任死亡事故的同时,还发生了两次以上的有责任交通事故,依然是上浮30%的费率,而不是40%。二是对于下浮的计算,依然与原办法一样。每一年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就给予10%的无赔款优待,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上海保监局。

   而关于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制度则是继续沿用了上海现行的做法。一是对于上浮的计算,如果发生了10次及以上交通违法,费率上浮15%;如果发生了一次公安部门认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闯红灯、酒后开车、无证驾驶、逆行、超速、超载、安全装置不达标七类,就要按规定计算上浮因子,因子之间相互累加,但最高上浮比率不超过70%。二是对于下浮的计算,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费率下浮10%,不按年度累加。

   全国将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醉酒后驾驶,最高会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60%。

   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月10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按通知要求,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但必须在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这一车险新政的执行情况如何?未来会给保险业带来哪些影响?本报将持续关注这一话题,并请业内外读者、专家共同参与讨论。

   各地标准不统一

   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上海、北京等城市将在3月1日如期实行该制度,其他省市只能逐步推进。

   北京保监局日前与北京交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北京地区酒驾挂钩交强险的具体执行标准: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3月1日之前发生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不会被追溯。

   江西省、安徽省、湖南省相关机构透露,酒后驾车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挂钩的具体浮动标准目前正在测算之中,尚未具体公布相关细则。江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数据对接之后,会根据全省酒后驾驶的情况,特别考虑“要对酒后驾驶有惩罚力度”。如果酒后驾驶情况较恶劣,就会参照保监会规定的单次最高上限30%来执行。反之,就会降低幅度。

   但四川保险行业3月1日还暂时无法实施“联系浮动”。早在去年,四川已经展开了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建设,目前已经上传了全部的交强险数据。但是否属于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需要交管部门的最终认定。只有交强险数据平台和相关信息对接,保险公司才能确切掌握驾驶人是否酒后驾驶的信息。

   保险记录按年度清零

   北京保监局产险处处长马骥解释,新规定执行起来是一个保险年度一清零,也就是说同一部机动车在头年因酒驾而交强险保费上浮之后,第二年如果再次酒驾被查,那么交强险保费还是从标准保费往上浮,不会从头年的累计保费往上浮。

   据悉,未来酒驾和交通事故两者与交强险之间实行的是“分开式”的双挂钩,也就是说同一部机动车在一个保险年度里酒驾被查但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第二年在续交强险时,因酒驾被查的部分按新规上浮,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部分则按之前的规定给予折扣下浮。

   根据2008年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一年交纳交强险费用950元。如果按酒后驾车一次交强险上浮幅度10%至15%之间计算,上浮后保费价格将是1045元至1092.5元;按醉酒驾车一次交强险上浮幅度20%至30%之间计算,上浮后保费价格为1140元至1235元;按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计算,即交强险保费最高不超1520元,相对基础费率要多交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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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7日

不计免赔主要是指什么
    不计免赔主要是指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所免赔的金额。它是一种附加险,是为主险服务的。具体来说,不计免赔险包括基本险不计免赔险和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两种。而我们说的三责险不计免赔就是车辆三责险的附加险。那么什么是三责险呢?三责险也叫做第三者责任险,它是指因车辆意外情况导致保险车辆以外的人或物受到损失,保险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保险公司进行给予赔偿。而所谓的第三责任人就是除了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即车主)以外的,在车辆事故中受到直接伤害的人或物,并对其承担保险责任内的相关赔偿。当车主选择三责险不计免赔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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