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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物品被盗 案例分析

 所属分类:帕萨特车险   2013-4-23 16:43:05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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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下班回家的廖先生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的帕萨特轿车停在小区门口停车场。为了防盗,廖先生在车上安装了报警装置,只要车稍有动静,携带在身的报警器便会发出声响。夜里报警器隐约响起,但廖先生没有下楼看车。次日早上7时许,廖先生下楼准备开车时发现后门车窗被人砸烂,放在后座的公文包也没了踪影。见状,廖先生立刻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停车场方面承认车辆是在该计时停车场内发生的事故,但由于廖先生还未交停车费,所以不负责赔偿。之后廖先生立即报警,接着通知了保险公司。因为自己的车已投保车损险,所以廖先生准备等待保险公司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廖先生并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为由拒绝赔付。

2013年2月17日

新车险改写“高保低赔”
    改写“高保低赔” 按照新车的价格投保却只能根据现车的价格理赔,这种“高投低赔”现象,是车险业由来已久的“潜规则”。新《保险法》有望成为“高保低赔”的终结者。 案例:黄先生2008年初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花了5万元买入一辆5成新的帕萨特,但保险公司根据该车型的市场价格18万元要求黄先生进行投保。黄先生半年后发生车祸,维修费需要3万元,保险公司却告知只能按当初黄先生买入车价进行理赔,最多只能赔2.5万元。黄先生非常生气,“为什么当初投保时要按市场价格,但赔付时却按买入价格,这不是实行两套标准吗?”...查看全文>> 更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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