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别忘了为您的爱车买一份自燃险

 所属分类:  2013-4-23 21:51:02    加入收藏

酷暑当下,各地不时发生停驶汽车自燃、行驶汽车爆胎的险情。遭遇突发事件,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但真正拿到赔款的并不多,多数车主最终还得自己掏钱修车。

天气炎热、汽车老化,都会导致车辆发生自燃,不但造成车辆自身全损,而且极易造成第三者损失。车险本身没有“全保”可能,如果车辆发生自燃损失,车主又没有投保自燃险,肯定无法得到理赔。

据介绍,车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规避车险自燃损失风险。第一种,在购买车辆损失险之后,附加自燃险;第二种,购买包含车辆自燃赔付责任的车辆损失险。

目前,天平保险“车损一切险”与“车损综合险”保险责任均包含自燃赔付责任;在其他保险公司,车主可以通过追加投保自燃附加险的方式转嫁风险。根据车辆价格不同,自燃保险的保险费会有一定浮动。

相比较之下,车辆发生单独爆胎事故可能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损险条款的规定,车轮单独损坏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不过,因车辆爆胎导致两车相碰或单车碰撞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条款进行赔偿。

本刊也提醒广大车主,驾驶员夏季行车应注意更换车载灭火器。尤其是车龄超过5年以上的车辆,要按时去维修厂检测更换老化的线路、油路等部位。白天露天停放的车辆,内部清除打火机、放大镜、报纸、碳酸饮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2013年6月26日

奔驰车进水维修费高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奔驰车进水,维修费高达32万余元,保险公司却不予理赔,理由是发动机进水后发生的损害属免责条款。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这起案例成功维护了车主权益,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奔驰车主32万余元。   涉案奔驰车属于一家民营公司,2011年6月投保,保期至2012年7月22日。2011年8月,赵师傅驾奔驰车在北辰区行驶时进水,报险后保险公司出险。该车送修费用32万余元,而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发动机进水发生的损害属免责条款。民营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击水律师事务所丁鹏律师受理了此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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