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的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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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4 1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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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保费计算公式及原则
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
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玻璃单独破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
自燃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
车险保费计算原则
首先,车辆保险的定价是基于损失的历史数据;其次,这个损失数据是基于一定的赔偿条件的;第三,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保费计算规则计算保费。通俗点讲:就是按照约定的赔偿方式,通过历史数据,我们可以得到某一个地区、某一类车、某一档保险金额的保险费,然后根据确定的保险金额确定规则,计算出费率。
从国外车险发展的历史情况看,保费计算规则有三类:(1)采用保险金额的方式,包括采用新车购置价和车辆实际价值的方式。(2)采用车辆类别的方式,如用途、排气量等。(3)采用车型的方式,即某一品牌、某一型号、某一年份的车辆。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其实质都是要实现保费与风险相对匹配;而这种风险是基于一定赔偿条件的。
目前,我国车险定价的基础和赔偿的标准依据是:部分损失按照“重置价”基础的修复方式赔偿,而全部损失按照实际价值赔偿。从根本上讲保险费与赔偿成本之间存在匹配关系,保费计算方式是实现匹配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