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续保业务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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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1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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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续保
保险期满以后,投保人在同一保险人处重新办理保险事宜的称为续保。汽车保险业务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续保业务,做好续保工作对于巩固保险业务来源十分重要。因此,保险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续保业务的管理工作。
二、续保通知
在汽车保险实务中,续保业务一般在原保险期到期前一个月开始办理。为防止续保以后至原保险单到期这段期间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在续保通知书内应注明:“出单前,如有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应重新计算保险费;全年无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可享受无赔款优待”字样。
业务人员应在汽车保险合同临近期满前,视情况需要通过上门、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时发出续保通知,督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按时办理续保手续。
三、核定无赔款优侍
在我国汽车保险条款中还规定了无赔款优待条款,其目的是为了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认真履行防灾减损义务,避免和减少保险事故。
无赔款优待条款是指保险车辆在上一保险期限内未发生赔款,在下一年续保时可以享受减收保险费的优惠待遇。但是,为了适应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一些保险公司对无赔款优待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一)保险车辆续保时,可否享受无赔款优侍,应该按以下原则掌握:
(1)在上一保险期内未发生过赔款。针对这一点,各保险公司的规定有所不同。有的保险公司把在上一保险期内未发生过任何一个险别的赔款作为续保时核定无赔款优待的必要条件;有的保险公司对于使用相关主险条款及其对应附加险条款保险的,把是否发生该主险及其对应附加险赔款作为核定该主险及其对应附加险续保时是否可以享受无赔款优待的必要条件。
(2)上一保险期限满一年,本次续保期限满一年。
(3)在上一保险期内保险车辆未发生所有权转移。
(4)按期续保。
(二)保险车辆续保时,铸要注意的是:
(1)被保险人只能享受所续险种的无赔款优待,即上一年度投保而本年度未续保的险种和本年度新投保的险种,均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2)无赔款优待应按辆计算,同一保险单内未出险的车辆续保时均可享受。
(3)无赔款优待金额以续保险种本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为:
无赔款优待金额二续保险种本年度应交保险费x无赔款优待比例
(4)如果被保险人在续保时享受了无赔款优待,但事后发现在上一保险期内发生过赔案或保险期满后补报赔案,应出具批单追回或在支付赔款时扣除已享受的无赔款优待金额。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办理续保手续时,业务人员应认真查阅原保险单副本、批单副本、立案登记薄,逐车核实有无出险和赔款记录,对符合享受无赔款优待的车辆,计算无赔款优待金额,在保险单特约栏中注明并相应核减应收保险费。
保险期满以后,投保人在同一保险人处重新办理保险事宜的称为续保。汽车保险业务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续保业务,做好续保工作对于巩固保险业务来源十分重要。因此,保险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续保业务的管理工作。
二、续保通知
在汽车保险实务中,续保业务一般在原保险期到期前一个月开始办理。为防止续保以后至原保险单到期这段期间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在续保通知书内应注明:“出单前,如有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应重新计算保险费;全年无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可享受无赔款优待”字样。
业务人员应在汽车保险合同临近期满前,视情况需要通过上门、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时发出续保通知,督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按时办理续保手续。
三、核定无赔款优侍
在我国汽车保险条款中还规定了无赔款优待条款,其目的是为了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认真履行防灾减损义务,避免和减少保险事故。
无赔款优待条款是指保险车辆在上一保险期限内未发生赔款,在下一年续保时可以享受减收保险费的优惠待遇。但是,为了适应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一些保险公司对无赔款优待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一)保险车辆续保时,可否享受无赔款优侍,应该按以下原则掌握:
(1)在上一保险期内未发生过赔款。针对这一点,各保险公司的规定有所不同。有的保险公司把在上一保险期内未发生过任何一个险别的赔款作为续保时核定无赔款优待的必要条件;有的保险公司对于使用相关主险条款及其对应附加险条款保险的,把是否发生该主险及其对应附加险赔款作为核定该主险及其对应附加险续保时是否可以享受无赔款优待的必要条件。
(2)上一保险期限满一年,本次续保期限满一年。
(3)在上一保险期内保险车辆未发生所有权转移。
(4)按期续保。
(二)保险车辆续保时,铸要注意的是:
(1)被保险人只能享受所续险种的无赔款优待,即上一年度投保而本年度未续保的险种和本年度新投保的险种,均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2)无赔款优待应按辆计算,同一保险单内未出险的车辆续保时均可享受。
(3)无赔款优待金额以续保险种本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为:
无赔款优待金额二续保险种本年度应交保险费x无赔款优待比例
(4)如果被保险人在续保时享受了无赔款优待,但事后发现在上一保险期内发生过赔案或保险期满后补报赔案,应出具批单追回或在支付赔款时扣除已享受的无赔款优待金额。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办理续保手续时,业务人员应认真查阅原保险单副本、批单副本、立案登记薄,逐车核实有无出险和赔款记录,对符合享受无赔款优待的车辆,计算无赔款优待金额,在保险单特约栏中注明并相应核减应收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