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燃损失险的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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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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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损失险
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将对损失进行赔偿,每次事故有20%责任免赔。通常情况下,新购车辆和处于质保期内的车辆可以不投保自燃损失险,使用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车辆应考虑投保此险别,它的赔偿限额(保险金额)确定的方法与
盗抢险相同,须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来确定。
2013年4月22日
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内容分析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下称“新征管办法”),现就新征管办法主要调整内容及应注意事项进行提示分析。
调整内容一:简化车辆购置税的办理程序
原征管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六条,是关于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规定。根据这些条款的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8日
防范保险“三假现象”:验明保险代理人身份 支招二:验明保险代理人身份
“假保单”——主要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制售假保单、假冒合法保险公司保单、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他非法保险中介机构印制及销售假冒保单,以及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私刻印章、私印单证等手段伪造、销售假保险单证,保险公司销售已作废保单,非法入境销售“地下保单”等。
据介绍,被假冒的险种既有以航意险为代表的短期意外险,也有商业车险、交强险等财产险,在个别地区甚至还有假冒的长期寿险保单。
建议:长城保险广东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保险代理人与您接触时,...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6日
山西:区域市场特色的保险监管之路
2010年,山西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65.3亿元,同比增长26.3%。保险深度达到4.2%,居全国前列,保险密度为1065.6元,比上年增加222.3元。 2011年1月21日,山西保险业情况通报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山西保监局局长慕福明在会上通报了2010年山西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基本情况。慕福明指出:“十一五”期间,山西保险监管始终以促进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目标,走出了一条符合山西实际、具有区域市场特色的保险监管之路。 第一,注重把握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通过持之以恒地推进内控监...
查看全文>>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保险责任
第四条 保险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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