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不再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杀手锏”

 所属分类:  2013-5-6 13:57:17    加入收藏
保险公司与投保车主间责任与权力关系更为明确。过去,免责条款往往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杀手锏”,引起的纠纷也一直比较多。一些生僻险种如自燃险、涉水险等,不包括在常见的全险内,车主往往遇险索赔时,方知没有参保,由于保险公司可以免责,造成车主无法获得赔偿。现新法已作出强制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说明,否则免责条款将不能生效。

2013年4月26日

意外伤害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覆盖到车辆意外出险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并且价格低,保障范围广,车上车下都有保障。对于人员固定的家用车,车主大可以给自己和家人上一份足额的意外伤害险来代替车上人员责任险。...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