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车险投保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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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6 14: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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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 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所谓超额保险,打个比方,某人的车辆价值15万元,却投保了20万元的保险,认为多保多赔。不足额保险则恰好相反。其实,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保 障。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 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误区二 重复保险
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不要再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付。
误区三 不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保,以为拖几天没关系。如果未按时续保,刚好在过期后而新保单还没生效的时候出险,是不能获得赔偿的。
误区四 不保全险种
一些车主为节省一点钱,总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保车损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真的车辆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他一些损失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为此,理财专家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避免走入上述四大误区,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所谓超额保险,打个比方,某人的车辆价值15万元,却投保了20万元的保险,认为多保多赔。不足额保险则恰好相反。其实,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保 障。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 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误区二 重复保险
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不要再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付。
误区三 不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保,以为拖几天没关系。如果未按时续保,刚好在过期后而新保单还没生效的时候出险,是不能获得赔偿的。
误区四 不保全险种
一些车主为节省一点钱,总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保车损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真的车辆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他一些损失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为此,理财专家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避免走入上述四大误区,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