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依法不能驾车
近日,在江苏省常熟市做小生意的陆先生致电扬子晚报称,自己开的三轮摩托车被交警查出交强险过期20天,罚了800元款。但令他感到困惑的是,车被拖到15公里外的社会停车场上停了4个多小时,又被收了120元钱的代驾费和停车费。他质疑,这费用有没有依据?
陆先生告诉记者,8月13日,他开着三轮摩托车到沙家浜附近进了1000多斤西瓜,经过锡太路沙家浜收费站时,被常熟支塘交警中队的民警拦下检查,结果发现他的三轮摩托车交强险已过期20天,当即就扣下了他的车。
陆先生称,当时执勤的民警告诉他,如果补齐了保险,就不罚他的款。因为车被扣了,当时陆先生在收费站处已无车可坐,只得花了50元打车到家拿钱,在盘算了买保险的数额后,陆先生拿了1000元钱,又坐车到相关部门购买了保险:交强险400元、人身保险100元和60元的车船使用费,合计560元。当他下午3点多赶到支塘中队时,结果被民警告知要罚款800元,因手上的钱不够交罚款,为省点路费,陆先生只得求助于进西瓜的熟识老板,对方好心送了钱来解了他的燃眉之急。然而,在交了800元的罚款,拿着交警开的放车单后,没想到麻烦又来了。他到支塘中队对面的一家停车场里拿车,又被要求要交费120元,经过询问,原来是停车费及代驾费。这让陆先生有些想不通了,从沙家浜收费站到支塘并不算太远,约十余公里,却收了100元的代驾费,而从扣车到他取车相隔4个多小时,停车费又收了20元。
记者致电常熟支塘交警中队,该中队一名值班的交警称要采访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为此,记者又联系了常熟市交警大队的周教导员,周教导员告诉记者,根据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是禁止上路的。交警查获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或者交强险已过期,应该告知车主,在车主补交交强险后,按规定要进行交强险数额2倍的罚款。对于陆先生的说法,周教导员称,按照规定执法,交警肯定不会说不罚款。至于停车场收取的120元钱,周教导员强调,支塘交警执法的沙家浜收费站,基本靠近其管辖地的边沿处,离该中队所在地及停车场有约15公里的路程,而被扣车辆停靠的也是一家社会停车场,至于对方停车费及代驾费收多少,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这跟交警无关。周教导员还告诉记者,如果陆先生感觉处罚不公平,可以在接到处罚后的限定期限里,提出行政复议。
江苏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昨日(8月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定,被扣车辆如果由交警部门拖车或者代驾,均不会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但目前这些代驾或者拖车服务,大多改由社会上的一些公司或者单位负责,其收费与交警没有关系。陆先生的三轮车被扣留后,由社会上的公司代驾至当地的停车场,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南京金大律师事务所陈卫东律师告诉记者,交通法上没有代驾费这一说法。扣下车后,交由社会公司代驾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明显加大了驾驶员的经济负担,其实交警既已将车主的相关证件扣住了,完全可以自己将车驾至指定地点,或者责令司机将车开至指定地点,这既减轻了司机的经济负担,也避免了与社会上的此类代理公司之间有经济关联的嫌疑。
一般来说,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依法不能驾车(比如说酒后、驾照过期等),交警会让司机自己找一个人来将车开走,如果司机找不到熟人来开车,当然可以找专业代驾,但代驾收费和交警无关,要司机自己和对方协商。未经司机许可,就收100元代驾费说不通。